微型保險,納保免保費!

為了照顧弱勢家庭,縣府幫您納保 ,符合資格的縣民朋友,即日起到各鄉鎮市公所申請,縣府幫您買保障!

每名要保人可享有「意外身故保險金」及「意外殘廢保險金」最高50萬元之給付保障。

受補助納保對象:
需設籍屏東縣,年齡十五足歲至七十五歲間之列冊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
2.如之前已投保微型傷害保險金額達50萬者,則不在重複投保

詳情請洽:08-7320415 轉5338 林建宏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