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常在路邊見到加水站,不少民眾習慣買水喝,口感、安全…都是原因,為提升屏東縣自來水裝設普及率,原「104-105年度自來水用戶設備外線補助計畫」,只補助屏東市、長治鄉、瑪家鄉等3個鄉鎮市住戶的自來水外線裝設費用,但,我認為讓居民安心喝水是政府責任,因此決定擴及全縣各鄉鎮,凡自來水管線已達地區從104年7月29日至105年10月31日止申裝自來水且已完成者,可申請2/3費用補助,惟不得逾10萬元,請民眾把握機會提出申請。
這個計畫經費來源是由中央補助75%,縣自籌款25%,屏東縣自來水管線已到達地區申辦用戶接管均可享有補助。
申請辦法是由民眾向台灣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屏東各營運所申請及繳納自來水用戶接管費,於完工後填妥申請書及附應備文件,送到鄉鎮市公所初核文件是否備齊,縣府再收件核撥補助款,採一人一戶補助原則。
所需要的文件有:1.申請書;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3.建築物證明。4.自來水事業接水完成證明(正本);5. 自來水事業收費收據(正本);6.存摺影本;7. 領據。上述之建築物證明及申請書及領據可至台水公司各營運所或鄉(鎮、市)公所領取填寫。
另外,中低收入戶的申裝戶,在申請書打勾註明,將會優先撥付,至於一般用戶,則分別在104年度10月;105年分上下半年度,分別於105年5月及10月開始方可視當年上下半年度已執行剩餘經費按優先順序核撥給申請人。